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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的四大变化,值得每个人关注!

最近,社会保险领域多项新政策出台:今年养老金平均提高5%左右;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一、今年养老金平均提高5%左右

3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1、退休人员能增加多少钱?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到一个地区内部,少数地区可能还会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略有不同的情况。具体到“5%左右”的调整比例,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

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2、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从时间进度上,各地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将由两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地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补发。

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1、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2、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三、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等。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会议决定,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四、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

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1、预计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预计2019年可减轻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约1900多亿元,减轻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约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2、降费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

财政部社保司司长符金陵在4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降费会减少基金收入,但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是请大家放心,降费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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